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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(ma)上评|绝不能让培训机构“卷款跑路(lu)”的伎俩得(de)逞,教育部,闭店(dian),收费
2024-12-05 17:08:51

据教育部网站12月4日消息,全国(guo)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近日广州(zhou)召开,会议强(qiang)调要严肃查处培训机构“退费难”“卷款跑路(lu)”“恶意闭店(dian)”等侵害人民(min)群(qun)众(zhong)切身利(li)益的行为,依法保(bao)护人民(min)群(qun)众(zhong)合法权益。

在预付费消费领域,培训机构“退费难”“卷钱跑路(lu)”等是个老问(wen)题。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颁布以来,各地严格规范开展执法,校外培训市场得(de)到有效治理。但也要看到,培训机构“卷钱跑路(lu)”等问(wen)题仍时有发生,分析起来,大概有以下原因:

首(shou)先是源头收费环节。“卷钱跑路(lu)”,是因为“有钱”,而很多“钱”恰恰是违规收取的。2018年8月发布的《国(guo)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(jian)》,就(jiu)提出了“规范收费管(guan)理”,要求“严格执行国(guo)家关于财务与资(zi)产(chan)管(guan)理的规定(ding),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,不得(de)一次性(xing)收取时间跨度超(chao)过3个月的费用(yong)。”

2020年4月,针对近期少数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收取培训费、有的线上培训超(chao)期收取培训费的情形,教育部多次发出提醒,校外培训机构不得(de)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,广大学生家长不要超(chao)期超(chao)前交费,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
倘若能够从(cong)源头上做到“不得(de)超(chao)期超(chao)前收费”之规定(ding),培训机构手(shou)头掌握的钱不那(na)么多,那(na)么即使(shi)想“卷款跑路(lu)”,也不会有多大“收益”;消费者即使(shi)有损失(shi),也会相对较小。

《国(guo)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(jian)》还明(ming)确(que):“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(qiang)与金融部门的合作,探(tan)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(yong)账户、严控账户最(zui)低余额和大额资(zi)金流动等措施加强(qiang)对培训机构资(zi)金的监管(guan)。”由此可见(jian),加强(qiang)预付费资(zi)金监管(guan)、“看住钱”是重中之重。

培训机构 “卷款跑路(lu)”的套(tao)路(lu)其实并不复杂,不外乎(hu)先是用(yong)所谓打折优惠手(shou)法,诱惑消费者一次性(xing)缴付长期(多次)培训费,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、十多万元,过一段时间后关门,人去楼空。再加之一些经营者与“职业闭店(dian)人”勾结,改头换面、转移债务,消费者举报、投诉也要耗费大量精力,最(zui)终只能不了了之。

与此同时,一旦走(zou)到“卷款跑路(lu)”“恶意闭店(dian)”的地步,往往还涉及公安、市监、网信等部门,这就(jiu)需(xu)要在职责分工、执法协作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合力。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(guan),教育部门是主管(guan)部门和牵头部门,并且要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”。

这次全国(guo)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强(qiang)调,教育部门要加强(qiang)行政执法,不断(duan)强(qiang)化校外培训法治思维,提升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,使(shi)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。说到底,让合规者受(shou)到保(bao)护,让违法者付出代价,就(jiu)绝不能让不法培训机构“卷款跑路(lu)”的伎俩得(de)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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